通知公告

9778818威尼斯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22﹞17号)、《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9﹞12号)、《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通知精神,为做好9778818威尼斯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9778818威尼斯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执行方案依据《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等级、金额和比例进行评定:

表1 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

0.6

二等

20%

0.3

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学校当年核拨的评奖总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四、评定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公示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生以班级类别为单位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支委、班长、学习委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5-7人评审小组(应为奇数),负责所在班级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和加分的初审工作。

(三)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评,符合参评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获奖等次按如下规则评定(计分规则见附件1):

1、博士学业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与活动考勤,占10%; B学习成绩,占10%;C科学研究,占70%;D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共占1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0%+B×10%+C×70%+D×10%

2、硕士学业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与活动考勤,占10%; B学习成绩,占10%;C科学研究,占65%;D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共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T=A×10%+B×10%+C×65%+D×15%

所有加分项目获得时间需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其中奖励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有效时间,论文时间以见刊时间为有效时间。另外,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有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或因消防检查、安全检查等原因被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的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不能参评优秀学业奖学金。

(四)评审结果在本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五、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按各评审小组要求向所属评审小组递交《9778818威尼斯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各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于930前向评审委员会报送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结果。

(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报校研工部审定。

六、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报学校学业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工部)审定,经学院按要求公示后执行,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

(二)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决定。



附件:

1.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计分规则

2.9778818威尼斯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




                                         9778818威尼斯

2024年9月24日